宁波全面推行市场行为监督交底制度

2024-03-22

为加强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诚信建设,浙江省宁波市将于今年4月1日全面推行房屋市政工程市场行为监督交底制度。通过对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执法程序及各类负面行为的事前告知和点对点提醒,让各方参建主体“知可为而为,知不可为而不为”,既降低了“无知者无畏”的违法失信风险,也提高监督执法绩效。

建筑市场行为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,做好建筑市场交底工作、明确市场行为监管的具体要求,是事前控制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“事前、事中、事后”全过程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,实现监管工作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制度化。

变单一“事后监管”为“事前服务”并举。通过监督交底,提升监管温度、明晰监管尺度,把工作重心转向提升服务能力、解决企业难题上。交底事项瞄准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和易发多发现象,深入把握企业知法懂法的实际需求,精准发力、靶向“暖企”,引导企业规范、健康、有序经营。

营造“公开透明、规范有序、公平公正”的监管环境。以监督交底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,理顺市场主体“怎么做”和监管部门“怎么管”,既依法依规严格监管,又顺应市场解决问题,促进各方主体严守底线思维,全力创建安全守序的市场环境。同步发布的《房屋市政工程市场行为监督交底告知书示范文本(2024版)》,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服务指导的事项书面公开,规范透明、一目了然,有效维护公平竞争,督促企业增强合规意识和执业能力。

推进建筑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主动守法。监督交底“我服务”引导市场主体“你守信”,将各类易发、高发、多发的负面行为事前交底主动告知、事中事后严格监督执法进行闭环,有效健全“市场主体自律、政府监管、社会监督”的多维共治工作格局,让守法企业无“后顾之忧”放心经营,失信企业“无话可说”违法必究。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,灵活运用提示、告诫、约谈等方式突出差异化,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整改轻微违规行为,不“以罚代管”,重“以理服人”,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农民工权益,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。